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签合同的还要支付经济补偿么?

[政策法规]    解决者:热心网友

最近一名员工离职,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向我们所要补偿金,想问一下,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签合同的还要支付经济补偿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