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三十天申请么?

[政策法规]    解决者:热心网友

最近有离职的打算,想咨询一下,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三十天申请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试用期内提前三日,试用期满后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