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对于要约是如何规定的呢?

[政策法规]    解决者:热心网友

我是一名职场新人,我想了解一下,《合同法》对于要约是如何规定的呢?

《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