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与违约

无效合同与违约

常见的无效劳动合同

一、口头约定的合同

个别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经营出于企业自身需要,在招聘时故意不与求职者订立劳动合同,仅作一些简单的口头约定。如此,一旦出现纠纷,求职者权益就将受到损害。因此,口头约定合同在我国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二、显失公平的合同

求职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一定要逐条审查,对一些不合理、显失公平的内容应坚决拒绝。

三、胁迫的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招工时,强迫劳动者交纳巨额集资款、风险金、并胁迫劳动者与其订立所谓的自愿交纳协议书,企图以书面协议掩盖其行为的违法性。《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四、附带保证的合同部分企业为约束劳动者的行为,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硬性规定另签一份“保证书”,其内容是强迫劳动者接受一些不合理的规则和条件,并把该保证书作为劳动合同附件来约束劳动者。

五、真假合同

某些外资企业,私营企业或集体企业为应付劳动仲裁部门的监督管理,与劳动者签订真假两份合同。以符合有关规定的"假合同"应付劳动管理部门的检查,实际上却用按自己意愿与劳动者订立的不规范甚至违法劳动合同来约束劳动者。

六、抵押性质的劳动合同

部分用人单位为防止劳动者"跳槽",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劳动者将其身份证、档案、现金作抵押物,甚于扣留劳动应得的福利或工资,一旦劳动者"跳槽",用人单位便将抵押物扣留。

七、无保障的劳动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不具备病、伤、残、死亡补助和抚恤等内容,或虽有此条款但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就业违约全攻略

第一种情况:就业意向达成,推荐表到公司,还未做进一步处理。

处理方法:

1.先争得公司同意(可能会交适量罚款)

2.然后拿回你的全部材料

3.向学校解释,如果学校要罚款,可以交罚款。某些特殊的学校可能会有惩罚措施,比如不让留京。这个是该校的土政策。

违约损失:这种情况最简单,损失在0k-3k之间

第二种情况:就业意向达成,推荐表到公司,三方签署,公司还未做进一步处理。

处理方法:

1.先争得公司同意(可能会交适量罚款)

2.然后拿回你的全部材料,包括三份三方

3.向学校解释,如果学校要罚款,可以交罚款。某些特殊的学校可能会有惩罚措施,比如不让留京。这个是该校的土政策。违约损失:这种情况经济损失稍大,损失在3k-7k之间

第三种情况:就业意向达成,推荐表到公司,公司已经申报进京指标,还未得到审批。

处理方法:

1.等待审批结果,如果没有审批通过,就从公司拿回你的全部材料,拿到公司承认未能办理你进京手续的证明.如果审批通过,参考情况四。

2.向学校解释,公司未能成功办理你的北京户口,公司方违约,如果学校要罚款,不要交罚款。如果已经签署三方,再从学校要新的。

违约损失:这种情况最不确定,如果没有到情况四,损失0k。

第四种情况:就业意向达成,推荐表到公司,公司已经申报进京指标,并得到北京市人事局的审批!

处理方法:

1.和公司摊牌,说不想去他们公司,愿意交适量违约金,请求公司准许你不去他那里上班,一年之后将户口和档案转出。

本方法代价,交违约金,风险是可能和公司闹翻,他们就是不放你,或者更黑的可以中止你的户口审批进程,造成死档和黑户!!

2.放弃新的机会,老老实实和签约的企业干一年,在这一年的时间里面,努力和公司领导搞好关系,争取能顺利被放出来并尽量少交违约金。违约金至少可以少交一年,闹翻的风险也小了很多,但浪费一年的时间。

违约损失:这种情况最无奈,损失20-50k和一年的时间

第五种情况:已经到公司上班,在试用期内,想跳槽。

处理方法:

老老实实和签约的企业干一年,在这一年的时间里面,努力和公司领导搞好关系,争取能顺利被放出来并尽量少交违约金。

违约损失:这种情况下损失也很大30-50k,也是不如当初就找偶挂靠的。

大学生,别把违约不当回事

大学生违约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大学生在毕业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违约,另一种是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违约。对大学生来说主要是前一种情况,该协议实质是一份民事合同,并不适用劳动法来调整。特别应提醒的是,在签就业协议书时,对待附加协议要更加认真谨慎,因为这样的协议的法律效力几乎等同于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仔细斟酌后再签,切不可草率,更不能轻易违约。据调查,在频繁跳槽的群体中,新毕业的大学生“独占鳌头”。他们为什么把违约不当回事,也许另有苦衷,但因为他们的违约,给个人、学校和用人单位带来了诸多不良后果,因为违约大学生往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多数因为待遇而违约。

违约原因A:哪家条件好选哪家程晓辉在招聘会上相中了某知名国有企业,可协议签订两个月后,小程在本校举办的就业洽谈会上又找到了一家待遇更优厚、发展环境更好的公司。他衡量再三,决定要回那张“卖身契”。据介绍,因待遇和发展环境而出现违约的毕业生占到总数的50%以上。

违约原因B:出乎意料考上研究生河北经贸大学的李云去年2月与省会某经贸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但在此之前他参加了考研。自认为考中的希望较小,就没有向单位说明,哪成想竟意外地取得了好成绩。面对继续深造还是参加工作,小李选择了前者。与小李情形相似的还有出国留学、考取公务员的毕业生。据2004年教育部门新出台的规定,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合同)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升学或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不视为违约,用人单位不得收取违约金。违约原因C:签约前没和父母沟通好为了能和男朋友分配到同一座城市,毕业于燕山大学的郑丽去年12月与秦皇岛市一家重点中学签订了就业协议。今年毕业前夕,一直想让女儿留在身边的父母知道此事后极力反对,小郑又说服不了父母,只能违约。她无奈地对记者说:“那所学校早在几个月前就将我的职位安排好了,我觉得非常过意不去。”

违约原因D:实际条件与承诺相差太远据赵静讲,她选择的公司当初承诺的条件非常吸引人,但体验一段时间后,发现这家公司的实力、发展前景及员工待遇和最初的承诺相去甚远。庆幸的是还没有正式和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档案也没有从学校调出。据了解,这类违约占总数的30%。